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
建办标函[2005]55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加强对概预算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概预算人员资格管理向行业自律管理的平稳过渡,经研究,现对换发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将《通知》中的概预算人员资格命名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二、今年年底前,中价协拟完成《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有关换证方面的具体事宜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承办。
三、为加强管理和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地区、各行业于10月10日前,将造价员资格归口管理机构的名称报我部标准定额司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编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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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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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意 |
地区(行业)简称 |
发证年份 |
地市(地区)代码 |
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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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1 |
京 |
05 |
00 |
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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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2 |
铁道 |
05 |
11 |
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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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地方的造价员1、2位填写地区简称(附件2),如京、津、沪等。
2.行业的造价员1、2位填写行业简称(附件2),如铁道、水利、石化等。
3.地方的造价员5位填写“0”;6位填写地市代码,地市代码按汽车牌号上的英文字母A、B、C、D……编排,如:江苏省南京市的汽车牌号代码为“A”,无地市代码的直辖市6位填写“0”。
4.行业的造价员5、6位填写造价员所在地的地区代码(附件2)。
工程造价员证书式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样式:
说明:
1.专用章的形状为长方形,长为48mm、宽为17mm。
2.专用章的字体及字号:姓名为宋体小四,其它为宋体小五。
3.专用章的颜色为兰色原子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