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建设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下达四川省地方标准 〈 四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 FTTH)工程技术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11]357号),中国建 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编完成了标准送审稿。 2011年12月2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蓉组织召开了该标准审查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召开四川省地方标准 〈 四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 FTTH)工程技术标准〉审査会的通知》所附审查专家名单,由四川省通信学会建筑智能化专委会 黄兆雄 教授级高工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赵济安 教授级高工、电子科大 毛玉明 教授、《建筑电气》杂志社 吕立 教授级高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任兆祥 教授级高工、攀枝花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徐兆峰 教授级高工、信息产业部电子十一院夏双兵高工、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李英祥副教授、成都市高新物联网技术应用工程技术中心杨运平高工九人组成审查委员会, 黄兆雄任主任委员, 赵济安、毛玉明任副主任委员。审查会由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副处长主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 、 四川省质量技朮监督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的处长们和 该标准 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审查专家听取了该标准主编, 中国建 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处副处长 熊泽祝高工等人对 该标准 编制情况介绍后,对该 标准逐章逐条的进行了审查,审查专家认为:
1.该标准不仅有技术且择重管理,标准名改为《四 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建设规范》。
2.编制组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参考国 內 相关标准规范,总结并吸收了国内外有关光纤入户的技术和设计 、 工程应用的成熟经验,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经过初稿 、 讨论稿 、 征求意见稿,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使《规范》更具操作性。
3.编制组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4.《规范》的技术指标合理,与现行国家标准和通信行业标准协调,完全满足公众通信网接入的技术要求。
5.《规范》适度超前, 1.0.3 新建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建设应纳入建筑的统一规划,与建设主体同步建设;应能满足公众通信网的接入要求。3.0.1 县级及以上城镇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应采用光纤入户(FTTH)建设方式。4.2.6 通信管道与其它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中相应要求。以上三条以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光纤入户工程建设规范》 配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 光纤入户工程建设 的文件,将推动 “智慧城市、光网四川” 的实现,促进四川省内大规模实现建筑智能化,是四川省内信息化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并能在实现智能化的同时避免重复建设,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
审查专家对 《四 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建设规范》送审稿无重大意见,一致同意通过审查。编制组将按审查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由 《规范》 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审查后上报。
注:《规范》 主编熊泽祝高工,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黄兆雄 教授级高工 、副 主任委员 毛玉明 博导 、委员夏双兵高工、杨运平高工均是 四川省通信学会建筑智能化专委会的专家。
四川省通信学会建筑智能化专委会秘书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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